時間:2024-05-16 10:43 來源:中國經濟網 閱讀量:18872
上交所網站昨日公布關于終止對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云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滬市主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上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祥云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滬市主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日前,祥云股份和保薦人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分別向上交所提交了《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和《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于撤回湖北祥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申請撤回申請文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祥云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滬市主板上市的審核。
公司主要從事磷肥、復混肥料的生產和銷售。公司產品按種類可以分為磷銨類產品、復混肥料、合成氨以及其他附屬產品。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胡華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732.4391萬股,通過云豐投資控制公司223.4900萬股,合計控制公司42.03%股權,系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祥云股份原擬在上交所主板公開發行新股數量不超過4,723.2665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發行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公司原擬募集資金172,318萬元,分別用于合成氨搬遷技改項目、償還銀行借款。
祥云股份的保薦機構為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玨、方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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